法律问答

高一下学期在老家上学,学校不转学籍怎么办?

2023-06-19 0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在该学校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原学校盖章鉴字后,打转学证,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
    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转学籍号的流程是是什么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人;
    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4、转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
  • 法律分析:
    1.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学籍无必要的条件以及环境,一般不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移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法律分析:如果说的是高中或者初中,只要有教育局承认的学籍,完全可以转学;教育局不同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把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里。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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