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车位卖两位业主,我是后买的,但我使用一年后开发商说搞错了,要我退出车位,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9-05-25 18:39: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四是要理性维权。
    总之,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新车有故障,可以申请退车,根据《汽车三包政策》。   
    一、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二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陆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二、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二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二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二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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