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左脚两处骨折,能否确定工伤等级

工伤索赔
2023-06-19 09: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有哪些
    1、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有:
    (1)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
    (2)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是什么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申报工伤的,首先应区分事故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这是关键性的信息。
    第一,如果职工是在 上下班途中 发生的交通事故
    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这种情况下,职工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二,如果该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非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用人单位安排下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无论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这种情形下的工伤认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鉴于上述情况,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除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非本人主要责任外,其他受伤情形不应当考虑受伤害职工的责任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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