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陌生人发黄色短信,但对方知道我的名字,怎么改

2023-06-19 10: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变更姓名,但是即使变更姓名,其变更姓名之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仍然具有约束力。所以债务人的姓名变更不影响其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到期,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
    如果该债务设有人的担保,还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有物的担保,还可以就担保物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法律分析:首先随便改变他人名字是做不到的,改名字需要父母或本人到公安局去办理,否则无法完成,所以不存在被人随便篡改的危险,但是侵犯隐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一般都是民事责任。十八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