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自己家现在在盖房子对方自己有两条路可以走,自己把他堵起来了不走,非要叫我家给他让路走,这种情况下需要让吗

业主维权
2023-06-19 1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如果是合法建房并未侵犯对方的任何利益,被阻拦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调解、报警的方式解决。
    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在侵犯你的利益,如果通过报警依然不能解决,你可以录像取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对方认为你侵犯了他的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权力,但是你认为没有侵犯他的权益。
    此时依然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让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合法建房被阻拦双方可以先行协商,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