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吗,我被人打了,可以告施暴者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11: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被人打伤应这样维权:首先,受害人被打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施暴人的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院暴力执法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
    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