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司罚款了一千

行政处罚
2023-06-19 11: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没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但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如果是作为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则公司无权对员工罚款。法律规定,罚款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司则是营利法人的一种,不是行政机关,主体不适格。
    因此,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公司随意罚款违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但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