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老板打电话帮忙的人的手指,导致右手拇指和手筋受伤。老板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现在那个人说医生给他开了三个月的休息证明,意思是我们要赔偿他三个月的工伤。如果我想赔偿,我会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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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弄伤的,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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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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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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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