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转租的别人的门面做生意,还花了几万块钱转让费,现在房东欠别人钱,法院要拍卖门面,对我有影响吗?我才接过来4个月,能不能要求转门面给我那个人退我转让费?

拍卖
2019-05-25 19:06: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别人钱应当积极还款,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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