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力偿还债务,法人有责任吗

债务追讨
2023-06-19 12: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权;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人一般没有责任的,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任,但是公司承担债务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法人的债务应当是由公司的所有财产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是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欠债的,法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