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属工厂上班时突然昏倒,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死亡,算是工伤死亡

工伤索赔
2023-06-19 12: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亡认定医院需要开具什么证明呢?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治疗期限,受伤职工可以要求医院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的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死亡认定程序如下:
    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工亡的认定方法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工亡是因工死亡的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死亡证明。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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