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朋友一起聚会吃饭,我朋友是开ktv的,我们一起在吃饭,突然有人唱歌,我不认识,我们喷吃饭,直接他直接进来了,和我朋友拉呱,自己喝了一瓶啤酒,然后邀请我们去包间唱歌,在包间我和死者喝了半瓶啤酒,拉呱了,后来我自己唱了两首歌,我就和朋友回家了,回去的是夜里一点半左右,后来听朋友说他喝到夜里3点多,然后下午3点多就听说他死了,学这样的情况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13: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和朋友喝酒之后朋友死了的,若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则应当负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若与他人喝酒时不停劝酒导致他人死亡,一般需要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聚会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负补充赔偿责任。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强迫性劝酒、恶意劝酒、灌酒者和未能保证喝酒者安全,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行人尽到了提醒、劝阻、通知家人、照顾、护送义务,同行人是无过错的,不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