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去阻止对方殴打我的朋友,然后对方殴打我和我的朋友。我拿出水果刀给他们划伤。你需要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14: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他人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被殴打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殴打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相应的误工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把先动手的对方打伤了一般要负责任,但正当防卫的除外。一般情况下,无论哪方先动手,故意伤害他人侵犯其身体健康权的,构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将对方打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把先动手的对方打伤了如果是正当防卫则不需要负责任,如果超过了范围的限度一般要负责任。无论哪方先动手,故意伤害他人侵犯其身体健康权的,构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将对方打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