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已婚男人给我转了好几次大概几万块钱,怎么可以不被以后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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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解决,向对方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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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如果是不具有彩礼性质,只是恋爱过程中的普通赠与行为的,是不能要回的;如果是以
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朋友的大额彩礼,则最终没有结婚分手的,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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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来。
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
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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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