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地下室被淹,不知道是谁家的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19 16:0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楼上邻居家漏水的,被淹的户主应先找楼上业主协商,就赔偿金额及责其其他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就协商金额达成一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自己权益被侵害为由申请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地基下沉责任划分如下:如果地基下沉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而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那么该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如果因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过错的,将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楼上房子漏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先与楼上业主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比例;如果双方无法就协商金额达成一致的,被淹的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自己权益被侵害为由要求楼上业主恢复原状或者是申请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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