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贷说起诉是真的。
分期偿还贷款是银行同意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分期偿还的贷款。银行发放这种贷款,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同时,在贷款
合同中必须确定分期偿还的时间、每期偿还的金额及利息的计算等内容。
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贷款人还款的方式一般是分期偿还利息和本金的,也有些是先分期偿还利息,然后到最后一期时,一次性偿还所有的本金,而采取怎样的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所以分期贷款是属于合法的贷款方式。
进行分期贷款的,贷款人没的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按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分期的本金和利息的,贷款人属于合同违约,出借人可以提前终止贷款合同,要求贷款人清偿所有的欠款,出借人也可以向人民银行信用中心报送贷款人逾期的情况,贷款人就会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第十六条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
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