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要求外派,不接受的停薪留职,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9 18:0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薪留职是指对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停止发放薪资,但可以允许保留其职位。该职工可以离开企业,去从事个体经营等合法的活动。对该类职工的具体处理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第一条
    停薪留职的职工,是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
    对区、县以上所管集体企业的富余职工如何办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条
    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不能停薪留职;受到一般行政处分的人员,可以停薪留职。

    第三条
    关、停的国营企业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统筹安排。一时安排有困难、职工本人又要求停薪留职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停薪留职。

    第四条
    对要求停薪留职到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应尽量通过调动工作的办法解决。调动确有困难的,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 停薪留职内容:不以工身份从事任何非法活动,若因个人经营服务活动或其它种种原因带来的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自负;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三、“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四、“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 单位无权强制员工停薪留职,用人单位对员工强制停薪留职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停薪留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停薪留职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产物,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转型的产物。
    如今基本上的都没有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