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能送到社会福利院吗?

子女抚养
2023-06-19 18: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请求政府帮助
  • 国家对精神病患者有以下政策:
    1、可享受残疾人待遇,个人经营或家庭经商可免税;
    2、贫困家庭也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贫困家庭有民政困难补贴;
    3、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办理残疾证;
    4、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精神病患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 一般移交专业的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她们采取专业方法鉴定,一般有门诊鉴定、鉴定人外出鉴定、住院鉴定、缺席鉴定、药物鉴定、法医化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