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住四楼供热公司说三楼供暖不好,叫我们家去交取暖费,不许报停,这个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6-19 18: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供暖费一般是按照自己家里的房屋面积进行征收的,如果家中的面积越大,收费就会越高,家中的面积越小,收费越低,建议在计算时可用家中的建筑面积乘以单位面积,这时获得的数值就是供暖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取暖费欠费补齐一般才会开栓。如果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用户所在的单位依法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取暖费,否则供热单位可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十七条
    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
    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