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的房子,家里是土暖气,我已经让房东停了,电脑上也显示停了,但是我家暖气温暖,不是很热,现在他们又交了暖气费,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19 18: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在供暖坏了的情况下,也不能不交供暖费。如果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供暖设施损坏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拒绝缴纳供暖费。一般情况下,居民是不能够以供暖设施损坏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向供暖公司交纳供暖费,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交纳供暖费后,可以就供暖设施损坏而造成的损失,要求供暖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