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我的劳动争议案件。2019年5月入职,2022年2月离职。在此期间,工作单位没有为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保。离职后2月25日扣工资,现在还没发。我可以在这里申请什么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06-19 19: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的赔偿:
    1、补缴社保。
    2、补发工资。
    3、2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可以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提成。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要求补偿两个半月的工资。少缴纳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公司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收集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就可以,比如工作证、工作衣、工资条、同事的证词证言等等,就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且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 法律分析:辞职如果单位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自行协商的,可以进行调解,双方也可请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
    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劳动者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处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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