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总价40万,有15万房贷还没还,离婚时15万房贷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9 22: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房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当平均分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购房,抵押贷款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经协商,夫妻双方可由其中一方偿还,并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后的房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当平均分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购房,抵押贷款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经协商,夫妻双方可由其中一方偿还,并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房贷未还清的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