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工资,现在还要我提供上下班考勤记录,和ETC记录,这个合理吗?

讨薪
2023-06-20 00: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
    2、工作证、填写的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恶意拖欠工资行为,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4、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会的,投诉必须是实名的,并且需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局才会接受,劳动局接受后会找公司核实情况,才好做出判断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 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 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