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道手机号在网上骗了1000元,能查出家庭住址吗?

网络诈骗
2023-06-20 00: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处理,维护自己权利
  • 法律分析:到公安局不一定可以查询到一个人的家庭住址。
    到公安局查询得到的,一般只是该人户籍登记住址或登记的暂住地址。如果该地址与其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是无法查询到实际的家庭住址的。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对于户籍信息查询的规定,一般个人无法查询他人的户籍信息,但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 网上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有具体对象可选择起诉。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