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人手机碰坏了需要赔钱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0 00: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坏别人的手机应当照价赔偿,如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如果是你的手机,属于私人物品,有权利维护自己的财产。别人摔坏了你的手机,要求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如对方拒绝赔偿,可以找当地派出所或地方领导对这件事情进行协商。
    当然,也可以双方自行解决。
  • 法律分析:
    还是积极协商比较合适,实在不行可以寻求人证。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刑法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手机被偷了报警不立案怎么办?答:
    要是没有达到立案的条件的肯定是不会立案的,要是达到了条件还是不给立案的就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反映。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 法律分析:这是误伤。先去医院住院治疗,然后去法院进行民事起诉。最好做个伤残鉴定。起诉内容有医药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误工费用等。伤残鉴定做出来可以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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