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快递一个月了没收到货怎么处理打物流电话两次了还没有给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23-06-20 0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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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纠纷可以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也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
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
3.2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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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所拥有的快递若出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情况,应当按照我国《
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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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发生纠纷是常有发生的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面对快递纠纷,我们可以:
1、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和解解决;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有关组织请求调解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3、双方协议提请仲裁,或是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记得附证据清单,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快递单据、发票等。而且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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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