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买了别人的房屋

房屋买卖
2023-06-20 01: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房子所有权人就可以要回别人出钱买的钱。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是根据登记主义来的,所以房子所有权人对房子就有处分权、用益物权。自然能要回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别人出钱买的房,只要是房子所有权人就能够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是根据登记主义来的,所以房子所有权人对房子就有处分权、用益物权。自然能要回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有下列风险:他人拒不承认的风险;他人将房屋占为己有的风险;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到欺诈、依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风险;以及不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房产转移手续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