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当地x院住了院,没有治疗好,医生让转异地x医院,结果没有开转院证明,导致医保保险报销减半

社会保险
2023-06-20 05: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县医院出院了如果不牵涉医保报销问题的,有可能还能开转院证明。但如果涉及医保,农合报销的,应该不可以开转院证明。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通常转院,需要病情严重,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才能够认可转院。
    相同级别医院之间通常不解决转院。
    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第十二条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
    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 省内没有办理转诊手续的也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但是会在原来的保险比例基础上降低10%进行报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 医保在外地能报销。如需住院,需提供本地转诊单。参保人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