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交往期间给她转账155000左右,当然其它消费也有20000左右没有备注任何信息,就是她以买房买车看病买手机还贷等给她转的钱,另外她说的情况也都属实,我的钱能要回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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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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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分手了不一定可以要回,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转账的钱一般属于赠与,分手之后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该转账属于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要回。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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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一般不可以要回钱。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属于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则一般不能再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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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