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作为有限公司股东的合伙企业分红收入分配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
2023-06-20 06: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投资者个人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合伙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合伙企业的所得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两类。对于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