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上门女婿,老家拆迁,有个弟弟,能分到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3-06-20 07: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拆迁款项的分配属于民法上的财产问题,民法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合意,所以如果家庭内部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按照协商的比例分配。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按照对房屋所占份额分配或者根据各自应得份额分割。
  • 一方能否分得 拆迁补偿款 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对被 拆迁的房屋 享有产权份额。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 房屋所有权 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 法定继承人 进行继承。 ①、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 房屋拆迁款 。 ②、如果继承人是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有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拆迁房屋为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情况 ①、房屋拆迁款的归属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 ②、如果双方都有居住权的话,那该房屋拆迁款应当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该公有住房,要求分割的一方无权居住,那么便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拆迁款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如果你女儿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共有人,应该没有。但有些地方拆迁按照人口来给补偿,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