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信用卡欠款的问题

信用卡纠纷
2023-06-20 08: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可以与银行联系,说明自身财产情况,双方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对于还款时间和金额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内容偿还欠款。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不管信用卡欠款金额多少,都有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透支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提起公诉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欠信贷四万多,半年没还的,银行会及时催告借款还款付息,银行会采用短信、电话等合法的催收方式催收。并且欠款人的欠款会被列入银行的关注类或损失类的信用卡风险资产。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