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男友,在网上放我照片

网络侵权
2023-06-20 0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用前女友的裸照招嫖的,要判刑,该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并且该行为涉嫌构成侮辱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当事人被他人偷拍,照片未经允许摆上网的,可以与行为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自己的照片未经同意被发布到网上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该行为,删除照片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