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老家订婚,给了彩礼,举行了婚宴,但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拿到结婚证!然后女孩不想活了,钱还能回来吗?

彩礼
2023-06-20 09: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订婚钱属于彩礼,且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的,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视情况而定。如果订婚的钱属于彩礼,没有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退回。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没领结婚证彩礼钱能被要回,但前提是没有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财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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