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朋友借钱跑了,找不到人。拥有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到他或他们的电话号码?谢谢你

债务追讨
2023-06-20 09: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报警也不会受理的
    对于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拿回钱: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有配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若是借款人满足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确认其为失踪人,然后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欠钱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办法具体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借条不还钱可能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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