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因为孩子学习不好打了,算家暴家暴吗?

家暴
2023-06-20 10:0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所以家暴的认定标准首先是普遍性和严重性并且反复性发作,形式多样,而且暴力发生隐蔽,反复受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家暴的程度规定如下:
    1、情节较轻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处罚;
    2、情节严重,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受理的法院依法判决,并予以相应刑事处罚;
    4、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民法典》规定父母打孩子算家暴,家暴并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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