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同学撞伤,学校需要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5-25 22:40: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学生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25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即住院天数与住院后休息天数);
    5、住院护理费=23元/天×住院天数;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8、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9、精神抚慰金
    以上可以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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