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停留七天,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赔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20 12: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超过7天可以索赔。
    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的彻底延误时限,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
    超过时间的,顾客就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快递公司予以相应赔偿。
    扩展资料
    赔偿的原则为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以网购举例,如果是买家支付的运费,如发生延误情况,按规定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运费;如果是卖家付运费,买家则没有获赔权。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快递赔偿方法明确
  • 法律分析:快递超过7天可以索赔。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的彻底延误时限,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
    超过时间的,顾客就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快递公司予以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
    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 快递超过7天根据快递公司运输承诺时效及赔偿规则可以找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A.
    3.1 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A.
    3.2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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