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下班后,吃完饭回工厂宿舍的路上,突发脑梗死,工厂需要负责吗?

工伤索赔
2023-06-20 14: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突发脑梗,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一)项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劳动者在工地突发脑梗已出院,无论是否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梗,均不能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突发脑梗是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办理,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工厂应当负责任,此种情况视同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上班突发脑梗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的,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病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相应待遇。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予必要的道义上的援助或帮助(比如对确实困难的职工借予必要的抢救治疗费用)。为劳动者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为职工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而导致病患职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应当担当患病职工因此造成的损益的支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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