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打我不是很重,算不算家暴?

家暴
2023-06-20 17: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到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程度算家暴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含义为,存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被家暴方受到家庭暴力后,要及时报警,固定好受伤的证据,并去医疗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只是轻微伤的程度,公安机关可对家暴方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被家暴方因对方的家暴行为而受到轻伤或重伤的,那么其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家暴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家暴方给予自己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认定家暴的方式:加害人具有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且该行为造成受害一方不同程度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一般即认定为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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