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房屋买卖
2023-06-20 17: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
    2、申请人的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4、申请人的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财产低于最低限额。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
    7、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房管局进行审核。
    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法律依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