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某公司的软件开发师,我根据本单位的生产任务开发了一款软件,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我还是单位?

著作权
2023-06-20 18: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软件著作权主体一般认定是软件开发者。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的,则著作权的主体是合作开发者中的个人或所有人,如果是委托软件的,则著作权主体一般是受托人,但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第十条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第十二条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 软件著作权主体的认定是一般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软件开发者;合作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主体是合作开发者中的个人或所有人;委托软件的著作权主体一般是受托人,但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第十条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第十二条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权判定如下:
    (一)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和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由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
    (三)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
    (四)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