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身份证丢下了怎么办?

2023-06-20 20: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身份证丢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带着需要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收到通知后,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异地如何办理身份证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 丢失了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对身份证进行补领: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失是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声明挂失,并补办。居民身份证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日常发生的办理银行业务、预订车票酒店、买房租房等行为,都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
    在使用身份证过程中,难免会因不慎或被盗而丢失,从而可能产生一些不利后果。身份证号码本身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部分,身份证丢失后,捡到、持有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除了直接获得丢失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甚至可以通过某些查询系统获取与身份证号相关联的个人信息。
    无论是公民不慎遗失身份证,还是身份证被盗等原因,一旦身份证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从事各种违法行为。例如,办理电话卡并恶意拖欠话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进行虚假设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开通多家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申领身份证
    申领身份证的程序是,在申领办身份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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