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台超级市场的学习机,回家不想要,发票写了不能退?

消费者维权
2023-06-20 21: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
  • 你好,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法律分析: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