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无意碰同班女孩一下,女孩就那木棍追我孩打,我孩跑时把门牙磕掉,全位脱落,孩子要等成年后种牙,目前暂时把原牙再植归位,因商议种牙费用谈不拢,事故还发生在学校,请问,如果起诉,以什么为起诉原因,学校有无责任,是否要起诉对方和学校两家?谢谢

2019-05-26 06:1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是学生的话,则视情况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双方打架,无论是先动手的,还是后动手的,都有侵犯对方的故意,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为先动手的辩护,无非就是说说先动手的原因,但这些原因不足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
    打架,主要看产生的后果,如果受害人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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