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一周订40个小时的合同,但实际上是48个小时的工作。但是最近公司没活4个月,一个月只上班几天,工资扣了一半以上。所以请咨询我。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1 04: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列明条款解除的按第四十七条给经济补偿
    其他条款没补偿
    用人单位不按条款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双倍赔偿
  •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要支持,如单位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仲裁。但是,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但前提是公司有证据证明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