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想解雇员工,或者所有员工都提高工资,其中之一就是不提高工资,老板让他退休自动辞职,老板合法吗?工作近六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前三年没有买社会保障,老板合法吗?

讨薪
2023-06-21 07: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 无故开除员工 的现象很多,要处理妥当,例如:公司无合法理由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可以要求 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者不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 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拒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 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了,这是很多劳动者面对的问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单位因为自身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