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公共面积被侵占,无人看管,找谁

业主维权
2023-06-21 07: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找谁投诉
    1、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可以到小区所管辖的居委会物业去投诉,或者是可以找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那边会给小区的物业管理沟通,沟通不成的,除了可以到居委会反映可以到通过诉讼的途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占用的公共区域并且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如果个别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二、小区物业安保方面管理包括什么
    1、车辆停放及经营管理;
    2、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 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公共地方被霸占,对该处公共区域享有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向无权占有人行使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