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没有户口簿,可以拍照吗?

2023-06-21 0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身份证补办原则上需要重新拍照。但如果是因为丢失的,且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时,不用再重新拍照和录入指纹,可以使用原先的照片。
    身份证上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因此在办理身份证时会拍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身份证补办原则上需要重新拍照。但如果是因为丢失的,且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时,不用再重新拍照和录入指纹,可以使用原先的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身份证补办原则上需要重新拍照。但如果是因为丢失的,且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时,不用再重新拍照和录入指纹,可以使用原先的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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