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三年前我和一个男人订婚了,订婚的彩礼大约是2万元。近年来,他一个接一个地给我转账不到2万元。现在他不想结婚了。让我把钱还给他。如果我不还,我会起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机会赢吗

婚姻债务
2023-06-21 08:0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订婚的,彩礼钱一般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财产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况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视情况而定。如果订婚的钱属于彩礼,没有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退回。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据情况而定。如果订婚钱属于彩礼,且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同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